商品流通政策是社会公共机构对社会商品流通活动的一种公开介入和干预,因此,是一种公共政策而非私人政策, 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商品流通政策体现的是社会公共机构的价值判断或意志。这说明商品流通政策也是”主观的”,商品流通政策是”左”还是”右”, 是”多”还是”少”, 完全取决于社会公共机构的价值判断。因此,不同的社会经济体制. 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发展阶段,甚至不同的社会公共机构的产生方式都会有不同的价值判断,从而也就会有不同的商品流通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讲, 商品流通政策又具有时空上的差异性。商品流通政策包含着自动变迁的机制或者说具有动态可变性。既然商品流通政策体现的是社会公共机构的意志, 而不是个别商品流通部门或机构的意志,那么,就意味着现实的商品流通政策有可能与某个具体的商品流通部门或机构的意志及其行为发生冲突, 而这种冲突乃是商品流通政策变迁的重要诱因。商品流通政策所指涉的对象是整个商品流通过程,因此,既有针对专业化商品流通部门的政策,也有针对非专业化流通部门,即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政策;既有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政策,也有行政”指导”或”劝告”等非强制性政策, 这就是说商品流通政策也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系统,具有系统性。 12 商品陈列有哪些技术要求? v 商品陈列的技术要求主要有: 陈列高度及位置。一般说来,商品陈列高度的有效范围在离地面的 0.6~1.8 米之间, 其中黄金段的高度一般在 0.85~1.2 米之间。标题说明。商品陈列要附有简单的标题或文字说明, 以帮助顾客了解商品的具体销售地点.商品的性能和用途。卖场的标题可分为”大标题”.”中标题”和”小标题”色彩背景。在选择背景色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不能太显眼;2)不是用补色;3)选择与商品同系列的色调;4)多使用冷色。陈列技巧。常用的有: 1)表现”廉价”;2) 表现”高级”;3)表现”丰富”;4)表现”别人买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