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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0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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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量为 2050.19 公顷;大过口乡耕地保有量为 3585.07 公顷;大地基乡耕地保有量为 2951.92 公顷;西舍路乡耕地保有量为 3796.70 公顷。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利用强度管理,合理利用所占用的土地,禁止闲置和浪费荒芜。二是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按项目逐一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必须严格履行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法定义务,对用地单位按规定依法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补充或向其它县流转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三是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对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都依法进行了规划调整,并进行基本农田补划, 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四是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做到“图上有标识、地上有标志、责任有文件、面上有示范”。我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13153 块,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 38块。五、 2010 年工作措施及思路(一)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州人民政府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政策措施, 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坚决贯彻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设项目能利用劣地的绝不占用好地特别是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三)按照整理项目争取部、省支持,开发项目争取省、州支持的原则,建立市级土地开发基金,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三项整治”实施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四)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新增耕地的踏勘及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经费的落实和项目实施,确保建设用地报批中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做到自求平衡。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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