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以住的稽查结果、危害与可操作分析、假设状况分析、失误模式与影响分析等方法来进行分析与审查。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危险因素,包括危险设备、危险物质和危险工种。 5.3.2 将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工作分成若干顺序的步骤,并对每个步骤进行安全分析,识别出每一个工作步骤的危险源、危险部位、起因物和致害物。 5.3.3 对这些潜在危险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延误生产的风险程度进行深入的分析、评估。通过审查、对各类作业或活动进行筛选和分类,对鉴别出的风险予以记录,并列出重点和优先次序。 5.3.4 根据阶段性政策、作业或活动特性、成本/ 效益分析和技术面的取舍, 对其安全卫生风险(尤其是具有显著风险者) 的作业或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 包括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 以控制或降低其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整改措施。 5.3.5 找出受到或可能受到危险因素伤害的人员,对这些人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并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相关部门按照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以消除、减少和限制潜在的危害。 5.4 鉴别与评估风险的频率 5.4.1 对已经鉴别与评估出的具有重大环境健康安全风险(高于某一特定程序,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生产停顿,超过一定金额的财产损失或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作业或活动,每半年重新评估一次, 如在日常运作或检查中发现风险有增加的趋势, 则应适时进行重新评估, 并采取相应措施。 5.4.2 引入新的具危害性的作业或活动,对作业或活动重要构成要素发生变更,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将情况汇报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组织鉴别与评估小组进行风险鉴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5.4.3 每年对中度及以上风险重新鉴别与评估一次。 5.4.4 根据重新鉴别与评估结果,维持对重大环境健康安全风险评估表的更新。 6.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和修订工作。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