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认可标志与认可证书管理规则 AS 资格认可的图形标识, 认可证书是已认可机构获得认可的证明文件。严格控制并保证正确使用认可标志和认可证书,防止误用、滥用、误导性宣传而引起的对社会有关方面的利益损害,AS 的信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7.3 .1认可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在认可有效期内,认可标志可用在认可范围内的报告/证书和专用宣传品上。使用认可标志时,必须与本机构获认可的证书号一起使用,证书号置于认可标志的正下方。认可标志只能按规定式样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应清晰可辨,不得变形使用。认可标志颜色为蓝色和白色。在报告/ 证书上使用认可标志时,应在该报告/ 证书地左上角印制认可标志和认可证书号。左加盖认可标志地报告/证书中,如包含认可范围以外地项目或分包项目,则应加以明显标注或说明。加盖认可标志地报告/ AS 批准地授权签字人签发,授权签字人有责任监督认可标志地使用和认可状态的宣传。认可标志或认可说明不得附在产品上。认可标志的使用不得引起如下误导: CNAS 对已认可机构所出具的报告/证书负责,AS 认可了某一产品。未获认可、暂停、撤销、注销认可的机构不得使用认可标志。 7.3 .2认可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已认可机构向客户表明其认可的能力时,认可证书与认可证书附件必须同时使用。已认可机构的名称、地址、AS 的认可要求以及其他原因发生变更时, CNAS 将换发认可证书。当已认可机构认可范围扩大或缩小,或依据标准发生变更时, CNAS 只增发认可证书附件。暂停、撤销、注销认可的机构应立即交还认可证书。 CNAS 将在监督评审、复评审或投诉调查过程中, 对已认可机构认可标志和认可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一经发现误用、滥用的行为, CNAS 将对其采取警告、暂停或撤销认可资格等处理措施,直至提起法律诉讼。注:现场技术人员考核主要以技术考核为主,无论检查检测人员应熟悉自己领域内的规程规范和设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