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在试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之外的笔和纸答题, 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为他人做弊提供方便的行为,亦视为做弊。 5 、考生在非考试期间要在班主任指定的地点做好温习迎考工作, 不得进进网吧等文娱场所, 不得在校球场打球。未到进场时间在他人(其他年级、班级)考场门口逗留、高声交谈等行为视为违游记为。 6、各类考试期间,严禁学生进进命题场所、试卷印刷、装订、保存场所和阅卷场所。 7、考生要在监考老师的安排下做好考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不得成心损坏公物,不得乱抛杂物,违反规定者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积分, 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8、试卷评讲时以改答案或分数等手段欺骗教师, 或在成绩单上改分数欺骗家长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纪。 9、学校加大巡查力度, 对监考不力、对做弊行为不按规定上报等严重失职行为的监考老师将给予严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责令下岗。 10 、德育处负责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和违纪学生的处理。教务处负责对监考职员执行《监考及违纪处理条例》情况的督查和违纪职员的处理。 11 、考试违纪处理程序: ①监考教师发现做弊行为后,立即制止其做弊行为并把握做弊证据。②停止该同学本场考试, 由巡查职员带至德育处, 并向德育处提供有关做弊证据; ③德育处通知该同学所在班级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④德育处在对做弊事实核实无误后, 报经校长室批准给予相应处罚并张榜公布,原则上当天公布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一般公布三天; ⑤做弊同学由班主任和家长带回继续教育, 如该同学对错误有正确熟悉, 可继续参与下面场次考试, 如不能端正熟悉, 取消余下场次的考试资历。 12、对受记过以上处罚( 含记过) 或受其它处罚后, 熟悉态度不好, 无明显整改的, 将把做弊不良记录进个人学籍档案, 并按规定转给相干学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