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资料整理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法院审理,称为移送管辖。它实际包括案件移送和管辖权移送两种情况。Р27指定管辖即指上级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就某个或某些具体案件指定某个下级法院行使管辖权。Р28原告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保护其正当权利与合法利益,并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Р29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能为,也就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律资格。Р30诉讼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也就是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能力。Р31诉讼参加人指为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和依法应由其保护的民事权益而参加民事诉讼,依法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人。它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Р32诉讼参与人指参与民事诉讼,依法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人。广义的诉讼参与人指所有参加诉讼的人,既包括诉讼参加人,也包括参与诉讼的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狭义的诉讼参与人仅指参与诉讼的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Р33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两人和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Р(其中原告为两人和两人以上的,称为原告;实行为两人和两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统称为共同诉讼人。)Р34普通的共同诉讼又称非必要的或者一般的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和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Р35诉讼代表人是指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商定产生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从而维护全体当事人及自身民事权益的人。Р36代表人诉讼是指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体参加诉讼,由其中一份或者数人作为代表人进行的诉讼,法院对该诉讼的裁判对于全体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