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成为一种好药, 还因为它的价格低廉, 可以被绝大多数患者所接受。因此, 在衡量临床用药是否合理的时候,一定注意不仅要安全有效,还要价格适当。适当性用药的适当性是指遵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上的用法、用量来使用药物,以保证用药的安全和有效,用药的适当性包括 6 个方面: l. 适当的用药对象。同样一种病发生在两个人身上, 由于个体间的差异, 即使能用同一种药物治疗, 也要进行全面权衡。一个治疗方案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患者, 必须考虑用药对象的生理状况和疾病情况, 如老人、儿童、妊娠和哺乳妇女、肝肾功能不良者、过敏体质者, 应特别注意用药禁忌,不同人群、不同个体应区别对待。 2. 适当的时间。遵循药物在体内作用的规律, 设计给药时间和间隔, 以提高药效, 减少副作用。如罗红霉素应饭前空腹服用, 以利于吸收; 瑞格列奈、阿卡波糖、伏格列波糖应该餐前 1 分钟服下; 复合维生素、茶碱缓释片应饭后服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红霉素等抗菌药物应每日分 2~3 次给药, 而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 1 次给药。 3. 适当的剂量。应严格遵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给药。对作用强、治疗指数小的药物如心血管药物等, 适当剂量给药极为重要, 必须按照个体化原则给药。有条件的情况下, 应当进行血药浓度监测,精心设计适当的初始剂量和推荐剂量。 4. 适当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应首选口服给药,既方便又经济;对病情较急、危重的患者可先考虑静脉给药, 病情稳定后改为口服给药。 5. 适当的疗程。没有依据地延长给药时间, 容易产生药物蓄积中毒、细菌耐药、药物依赖等不良反应,应严格控制用药时间。 6. 适当的治疗目标。患者往往希望药到病除, 彻底根治, 或者不切实际地要求使用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药物。对有些只能减轻症状或延缓发展的疾病, 医患双方应以积极、客观、科学的态度来制定双方可接受并能达到的治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