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科室, 制定与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3. 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加强督促指导 4.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每月 1 次的督促指导; 5. 逢双月的第二周要听取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进展情况; 6. 每个季度第一周要召开专题会议, 了解掌握分管领域中的来信来访和涉及廉政和行风建设等情况; 7. 每年至少 2 次与分管的科室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掌握他们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化情况; 8. 了解掌握分管科室有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 “三公”经费零增长情况有无突破等情况。三、支持查办案件 9. 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10. 及时发现并纠正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报告; 11. 支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2. 支持机关党支部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职责。四、参加检查考核 13. 在开展业务工作、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同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一并纳入; 14. 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15. 每年至少 1 次参与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6. 自觉践行新《准则》和《条例》精神, 带头遵守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 17. 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8. 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9. 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六、经常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 指导督促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21. 了解掌握“三重一大”的情况,时刻提醒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