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4.4.2 制度保障 10 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 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并确保: ——煤矿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 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 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 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4.4.3 安全文化保障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 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 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 4.5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