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履约时, 受益人可凭所规定的单据等得到开证人的赔付。②两者的开立目的相同都只是为了担保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和资信, 给受益人提供银行信用以弥补商业信用的不足, 并不是为了支付(直接付款备用证除外)。③两者在对单据的处理相同都只对单据表面真实性负责。④两者均没有货物保证基础一般不可作为融资的抵押品,也不由第三家银行办理议付。⑵备用证与银行保函的区别①两者适用的惯例和规则不同②备用证一经开出,开证行就得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银行保函项下的开证行则不一定③两者所要求的单据不同④保函都是不可撤销的,备用证则不排除声明可撤销的情况。七、保理与福费廷业务的比较保理业务与福费廷业务都属于融资结算业务, 即出口商都可以在贸易合同规定的收款期之前获得部分或全部货款。各自的特点不同,这两种融资方式有着贸易领域和融资期限的互补性,风险承担方式也各不一样。 1 、保理业务主要适用于生活消费品、零部件或劳务的交易,每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一般是经常性持续进行的, 出口商可能就自己的出口商品或服务与保理商签订一个保理协议,涉及到的进口商却分布在多个国家或地区; 福费廷业务主要针对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贸易,金额较大且都是一次性交易。 2 、保理业务的融资期限取决于赊销期限,一般为发货后 3~6 个月,个别可长达 9 个月,属于短期贸易融资;而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期限至少在 6 个月以上,一般长达数年,属于中长期贸易融资。 3 、保理业务因金额小、融资期限短,保理商承担风险较小,而福费廷业务因金额大,融资期限长,包买商承担风险大,必须要有第三者提供担保。 4、保理业务中, 一般出口商最多只能得到发票金额 80%~90% 的融资, 这部分金额可以免除利率和汇率风险, 但尚有部分余额需在赊账到期日支付,所以出口商还要承担有关汇价和迟付方面的残留风险。在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可按票面金额获得融资,而且不承担任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