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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件之八2新安全管理措施“十八法”介绍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4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年终视单位和驾驶员个人的安全生产情况奖惩兑现。Р4.4 分类管理法Р4.4.1长期驻外执行任务,应选派C类驾驶员和一类车辆,聘请用户作为本单位安全监督,每月至少同用户(驾驶员每周至少)保持一次电话联络,了解掌握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情况,对驾驶员实施电话监控和教育,并不定期的到现场检查工作、了解情况、布置安排安全工作任务,走访用户,实施跟踪监控管理。同时,驾驶员还应根据驻外工作任务和要求作出书面承诺,Р3台车以上外驻一地时,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驾驶员负责安全工作。超过5台车辆时,车队应派一名干部驻外管理,防止安全管理失控。Р4.4.2长途任务应选派C类驾驶员和二类以上车辆,按规定办理长途车审批手续,进行“三交一验”。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情况随时进行电话监控督导,防止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和绕道跑私车。Р4.4.3 对大型搬迁和多车辆共同施工作业任务,应事先勘查了解现场和道路情况,进行风险危害识别和评价,制定安全预防措施,明确带队领导和现场安全监管人员,指挥生产运行,督导监控安全工作。Р4.4.4 拉运“三超”货物和执行紧急、重要任务,应选派C类驾驶员和二类以上车辆。拉运“三超”货物时应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三超运输证”,按照规定要求运输,对安全行车情况随时电话进行监控督导,必要时基层车辆单位应安排干部跟车上路监控督导。Р4.4.5 拉运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应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道路运输手续,按照规定要求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配备持有合法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押运员。Р4.4.6 多台车辆执行同一任务时,应编队行驶,基层车辆单位干部应跟车上路监控督导。Р4.4.7节假日期间执行任务的非生产性车辆,必须持有单位调度签发路单和准驶证方可行驶,并认真执行“两交一定”和晚归汇报制度,其余车辆实行“两交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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