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其中要求执行。Р3.5 安委会负责定期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工作。Р4. 评审与修订Р4.1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评审Р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Р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②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③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④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Р4.1.2评审组织:由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Р4.1.3评审内容要求Р①与法律、法规符合性;②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③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Р4.1.4评审输出Р①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②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Р4.2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修订Р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Р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②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③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④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⑤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Р4.2.2修订组织: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Р4.2.3修订依据:Р①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②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③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Р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由矿长审批后,才能发布实施。Р4.3 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终止执行Р因特殊原因,对本标准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终止执行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终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