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第30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 甲方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及时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乙方在__天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如灾害继续发生,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 30.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30.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0.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第31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31 .1 由于甲、乙双方之外原因, 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 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承担保管费用,并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由于工程停建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编制损失补偿费用计划,报送甲方,由甲方审核后报铁道部批准,按批准金额拨付乙方。 31.2 如甲方须由乙方继续承担缓建工程的维护,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第32条违约 32.1 违约责任 32.1.1 甲方的违约责任 32 .1.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32.1.1.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32.1.1.3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2 .1.1.4 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1.2 乙方的违约责任 32 .1.2.1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 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 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