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Р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工报告及交工资料后,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形成初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交工报告后2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初步验收,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初步验收已经通过。Р验收小组初验通过后,甲方与乙方签署初验证书,并依据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中的初验款。Р第二十六条工程试运行Р26.1试运行:本工程初验合格后,甲方组织进行本工程的试运行,试运行期六个月,从签署初验证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与本合同约定的不符之处,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整改。试运行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光传送网传输系统性能不满足验收指标的要求,乙方应在初验后三个月内完成整改。Р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Р运行期结束前的半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30个工作日内,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的试运行情况、初验遗留问题的处理结果、固定资产的清点情况等进行检查。经验收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验收小组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报告。Р竣工验收小组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将报送甲方的工程主管部门,其批准后,甲方将与乙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Р甲方与乙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后,依据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中的终验款。Р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Р甲乙双方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Р乙方在工程试运行期结束前2个月向甲方递交初步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验收后,若需对初步竣工结算报告进行调整,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价以甲乙双方审定后的工程量为基础,并根据设计中取费标准和框架合同中约定的折扣率确定,甲方审核后,经乙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结算价;若无需对初步竣工结算报告做出调整,则初步竣工结算报告的价款将作为合同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