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血液发放制度 1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安全用血,保证医疗质量。 2 、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接到临床科室输血申请单时,应仔细审查并核对血交叉标本。 3 、认真核对献血员血袋的标签:字迹清楚,型号标志明显;血液质量:无溶血、无重度脂血、凝块。无冷凝用细菌生长现象。 4、遵守操作规程, 血液正反定型、 RH 血型、盐水交叉、不完全抗体检测等四项试验缺一不可, 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发现问题时汇报上级医师。 5 、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观察保存血的外观, 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A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B 、血袋有破裂、漏血。 C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D 、血浆呈严重乳糜状或暗灰色。 E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F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G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H 、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7、血液发出后, 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6 ℃冰箱 7天, 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8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