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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置场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实际发生的事实, 该不该另外计费又是另外一件事,要根据合同来具体确定。现场签证的方法依据具体情况而各不相同, 但我们必须把握几个原则: 首先是客观性原则, 查看有无甲乙双方签字及意见, 而且要审查签字与意见的真实性。譬如审查签字内容是施工方提出还是甲方提出。有些签证只是签了名字而无任何意见, 即使签了意见也是模棱两可的意见。这些情况都需要我们认真谨慎地辨别判断。其次是整体性原则, 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 不能和主体工程的量价重复计算。譬如现场代表签证了拆除的围栏, 拆除的现场临设的花台, 现场的撒水等, 这些我们就不能再计算。因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包括了这些内容,已包括在主体工程计价费用中了,不能再重复计算。有时我们还要根据施工工艺来判断定额计价的正确与否, 防止施工单位套高项计价, 譬如某项目工程, 现场代表签证了消防车道换填连砂石, 前一张签证表中说明某原因, 需挖走中庭消防车道已回填好的土方, 但由于中庭不能过重型车, 只能采用人工挖方。根据此表信息, 消防车道换填的连砂石路基也就没有经过压路机碾压, 而是人工进行夯填的,因此施工单位借用市政道路基层定额项计价不能成立, 因为市政道路基层是以压路机碾压的施工工艺施工的, 这里没有用压路机碾压,是用人工进行夯填的,因此只能以一般回填来计价了,把回填土方换成回填连砂石便可。把签证与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协议作比较, 是否有实质性的矛盾。是否有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而因甲方给予签证认可变为由甲方承担。譬如某绿化工程, 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说明进场条件为现场已平整, 达到设计标高等施工前提条件, 但现场代表签证了现场回填及平整场地的施工, 对于此项签证我们便要谨慎对待, 要咨询甲方。此费用不能纳入此绿化项目内, 因为它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费用, 是合同成立前的阶段费用。即使是真实的签证, 也不能由甲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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