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 万元,保单 24 小时后生效。释义:1、身价, 即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基本保额, 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个人生命价值,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即享受基本保额赔偿, 本例中的桂先生的基本保额为 12 万元;2、重疾, 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约定的 28种( 女性 30种) 重大疾病, 如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 90 天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即提前给付约定的保额,本例中的重疾支付额为 5 万元; 3 、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意外产生的伤害及医疗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 24 小时后产生意外,即可获得赔偿, 本例中的意外伤害为 3万, 意外医疗为 1万, 如果发生伤害,医疗费超过 100 元且不超过 10000 元的可报销部分全额报销。【养老】: 桂先生选择的是 60 岁开始, 每年都可以按时领取养老金。按中档收益计算,他 60 岁当年可领取养老金 16792 元;以后逐年递增。平安金领显示,他 65 岁、 70 岁、 75 岁、 80 岁、 84 岁当年分别可领取养老金 19187 元、 21924 元、 25051 元、 28625 元和 31827 元; 在 85 岁当年,他可领取养老金 32722 元,并一次性获得满期生存金 120000 元(即本金)。为实现最高效益,在为桂先生投保中,业务员还特意为他设计了真正最体现保险保障功能的附和——低保费高保额的平安幸福定期险和平安附加定期险。具体如下: 桂先生, 27 岁,总经理。保险期限为 30年, 附加险 20年。缴费期限统一为 20年。年投入 837 元。自保单生效后, 20 年内, 桂先生的身价为 25 万元,在 21 年至 30年内,桂先生的身价为 10 万元。通过这款险种, 实现最高身价保障和最低保费的目的, 让桂先生的家人真正体会到他的浓浓爱意和情意,确保家人永远过上幸福、安康、富足、高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