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项目生产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三)、成品保护原则 1、在准备工作阶段,由项目领导,配合安装、装饰等专业对施工进行统一协调,合理安排工序,加强工种的配合,正确划分施工段,避免因工序不当或工种配合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研究确定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案,对重要构件保护下发作业指导书。 2、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各专业所属劳务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前教育,树立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 建立各种成品保护临时交接制,做到层层工序有人负责。 4、对成品保护不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工地成品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和损失,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四)、钢结构成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制作、拼装、吊装过程安装定位后均需制定详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防止变形及表面油漆破坏等,因此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 1、制作成品保护措施(1)、成品在放置时,在构件下安置一定数量的垫木,禁止构件直接与地面接触,并采取一定的防止滑动和滚动措施,如放置止滑块等;构件与构件需要重叠放置的时候,在构件间放置垫木或橡胶垫以防止构件间碰撞。( 2)、构件放置好后,在其四周放置警示标志。 2、涂装面的保护措施(1)、钢结构涂装后,应加以围护隔离,防止踏踩,损伤涂层。避免尖锐的物体碰撞、摩擦。( 2)、现场焊接、破损的母材外露表面,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涂装。焊缝经检查后及时按规补漆。 3、后期成品保护措施(1)、焊接部位及时补涂防锈漆。(2)、严禁在涂装好的构件上划线等损坏油漆涂装面的工作(3)、其它工序介入施工时,未尽许可,禁止在钢结构构件上焊接、悬挂任何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