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 28 、教师不按时上课者,上不足课时者扣 2元,晨检有当班老师执行,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违者扣 2元。 29 、带户外活动、带操不准穿高跟鞋,且带操必须穿运动服;工作人员不许留长指甲、染指甲,违者扣2元。 30 、在遵守以上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如发现违纪违规、违职现象,均按不执行制度扣罚,每次 5~1 0 元。 31 、工资分配考核时间为:自上月做工资次日起至本月做工资为止。幼儿出勤率按上月考勤,幼儿出勤率在 80%~90% 之间发基本工资,在 91%~100% 之间本班职工每人奖励 10 元,超定员每超一人奖本班职工 0.6 元/人,低于 80% 的,每少一人扣本班职工 0.2 元/人,寒暑假除外。 32 、食堂应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法”,做到生、熟食物严格分开,不能粗制乱做,要认真洗刷,消毒所用餐具、炊具等物品,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清洁卫生,按时开饭,节约能源,不认真执行者有以上情况之一,扣 2~5 元。 33 、采购人员应根据食谱按时外出选购新鲜、物美价廉的食品,做到保质保量,供应及时,违者扣 2 元。 34 、保管员对仓库物品进出登记,妥善保管,消耗品及粮油要一月清点一次,做到进出账目清楚,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并有责任及时向园领导提供仓库物品的库存情况,如有违反上述情况之一扣2元。 35 、教具室物品要建帐、分类放置,有计划的添制玩教具及各类业务书籍,协助教师准备预制教学用品,做好录音播放工作,严格执行赔偿借还制度。 36 、保健员负责调配幼儿膳食,随时查询幼儿的身体状况,按时检查各班消毒工作,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37 、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按财会制度报销、记账,每月按时收费并负责催款反馈托儿费情况,一切财务方面的事务,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并向园长一月一报账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