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四)所有投诉的接待、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均作详细的记录,备有登记本存档备查。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1 、在院物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物价管理科负责具体考核、奖惩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和兼职物价员作为物价管理第一责任人。 3 、物价管理科每月对各科室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标准考核。 4 、物价管理科定期组织兼职物价员学习物价政策和物价管理奖惩标准。 5 、物价管理量化考核作为科室和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考核依据。 6 、科室或个人有违反物价政策法规要求的现象,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奖惩标准扣罚。 6.1 凡因价格和收费问题被投诉的科室或个人,每人次扣科室或个人 50元-100 元;引起纠纷对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 6.2 患者向物价、新闻和卫生局等有关部门投诉, 经查证属实的, 视情节给予 100 — 500 元扣罚。 6.3 在各级物价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 扣罚金额由科室按照比例承担, 扣罚科室负责人 50-200 元。 6.4 一次性耗材出库和使用情况不符合,情节严重的按照院相关规定给予奖金扣罚。 6.5 日常检查中发现少收、漏收、多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或分解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违规费用在科室收入中扣除,情节严重的扣罚当事人 50-200 元。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医药价格政策文件原件由院办档案员归档保存。 2 、物价管理科专职物价员对医药价格政策文件进行复印保管备查。 3、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文件由主管院领导签阅后由物价管理科、设备科、物资管理中心、药剂科和财务科一同协办,物价管理科督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4 、对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讨论的会议纪要等记录完整、专卷保存。 5 、与物价管理相关的各种下发科室材料均按规定进行年度归档。 6 、按照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医药价格政策文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