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并返还乙方未履行而甲方已支付的从解除合同之日起的软件租用及服务费用。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4.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 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 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1.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 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2. 由此而产生的服务费用问题,按实际使用时间来结算,余款退回。第十条争议解决 1.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 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位于无锡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2.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第十一条其他 1. 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 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3.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 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 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 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