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的选文标准的研究,但这些标准一般是对所有的选文的要求,如“文质兼美"、“时代性强",因为太过宽泛所以不免有空洞之感。这样的要求也没有将选文的标准按照一定的语体(如文学作品或非文学作品)、按照不同的体裁(如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等)进行分类说明,所以有着明显差别的文章在选入教材时并不是依据各自的特点,容易造成选文的典范性不够,示范性不强。二是帮助论说文发挥其在语文教学中应有的作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在描述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时,有这样一条要求:“高中语文课程, 应注重应用,加强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联系,加强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以适应现实生活和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要使学生掌握语言交际的规范和基本能力, 并通过语文应用使学生养成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中对语文课程目标的设定,也明确规定:“认识并掌握语言运用的规范,有一定的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创新精神; 具有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研究论说文的选文标准,在感性的、多义的文学类文本之外,追求理性、准确性的论说文在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品质、科学态度方面,可以起到更为重大的作用。三是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高中学生的学习心理和思维发展要求我们重视教材中的论说文的选择与教学。高中生的认知心理有这样的特点:“形式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的发展和成熟,是青少年思维发展和成熟和重要标志。"而广大青少年也反映了在高中学习阶段学习更多有利于提升思维品质的非文学类文本的要求和期待:“有的同学认为现在教科书选收文学类文章较多,还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历史与哲学方面的文章,加强对学生历史观和思辨力的培养。至于科技类文章,不一定要选很多,因为语文还是要讲究文字之美。’’12 12温儒敏.北人学生眼中的中学语文.【J】.语文学习.2009年第1期.第4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