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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土地收储成本审计工作方案【精】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入的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建设、河道、滇池治理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费用。由市住建局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算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在分区土地供应地块中予以分摊。 5 .投融资公司承担融资贷款本息及其它项目贷款分摊资金。按照市政府要求,由各国有投融资公司负责的融资贷款, 在批准土地资源资产注入,完成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后,将土地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委托土地公开交易时,各投融资公司在综合考虑其承担的银行贷款本息,提出在土地供应组价中应分摊的公司融资贷款本息资金。(三) 收购国有存量用地依法收购的国有存量用地, 并纳入土地储备的, 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向审计组提供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审计组按照昆明市政府《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 97 号令) 第 23 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成本审计确定: 1、收购工业和非经营性用地规划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依据该项目土地原用途评估价和规划用途评估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收购补偿价格(评估价含地上建筑物价格)。 2、收购除第 1 项情形以外土地的,按照该项目原用途评估价确定收购补偿价格。若按原用途的评估价低于土地使用者原取得土地的费用,则按土地使用者原取得土地的费用确定收购补偿价格。 3、以土地储备制度处置政府资产等特殊项目, 经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确定收购补偿价格。(四)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跟踪审计方法主要采用分阶段、按要求出具跟踪审计成果报告,重点审计内容如下: (1)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征地、拆迁面积是否与批准( 合同) 、测绘面积相符; (3) 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补偿到受补偿人; (4)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支出情况; (5) 相关税费的缴纳情况。土地达到收储条件并满足审计条件后, 按审计程序纳入审计计划后, 对土地储备及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进行审计, 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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