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姓名:___性别:____年龄: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电话:___ 因故宫博物院诉我单位侵犯其著作权一案,答辩如下: 原告诉称被告侵犯其著作权, 诉讼理由不能成立。要求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缺少法律依据。原告诉称,被告于 1999 年出版的《宋清瓷器图录》一书,非法使用原告图片 790 张,抄袭文字图片说明,侵犯了其著作权中的使用权、取得报酬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事实上,被告的确在 1999 年出版了《宋清瓷器图录》一书。但被告并没有侵犯原告诉称的著作权, 因为被告出版《宋清瓷器图录》一书, 是在取得了其作者――天津某大学教授的同意并签订了出版合同,即取得其著作权人的授权之后进行的。根据该出版合同, 天津某大学教授保证其对《宋清瓷器图录》一书享有完全的著作权。因而, 被告的出版品,有着合法的著作权来源,其出版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说,天津某大学教授对《宋清瓷器图录》一书的著作权有瑕疵, 被告是不知情的, 被告不应承担责任。因为, 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包括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而本案中,被告尽到了合理地审查著作权和取得出版授权的义务,主观上没有侵犯原告诉称的著作权的故意或过失,即没有主观上的过错, 其行为不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 ……, 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本案中, 被告可以提供合法的出版授权。因而, 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根据民法、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被告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此致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年__月__日附:答辩状副本_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