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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 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 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三、进修时间: 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 个月的学习。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 科主任签字, 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 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 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 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 一式二份, 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六、进修期间待遇: 1 、进修 3 个月以内者(含 3 个月) ,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 1.0 系数发放奖金。 2 、进修 3 个月以上者(不含 3 个月) ,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 0.5 系数发放综合奖。 3 、所有外出进修人员均发放西部补贴。七、外出进修 12 个月者十年内不得调离医院; 进修 6-1 2 个月者八年内不得调离医院; 进修 6 个月以下( 不含 6 个月) 者五年内不得调离医院。本人要求调动的人员根据签定的《医院外出进修人员合同书》中的有关要求赔偿相应的费用。八、医院要求临床科主任(含科副主任)每两年至少到上级医院学习或进修 1 个月以上(含 1 个月) ,未达要求者扣第二年 12 月份的责任奖。九、进修结束(一)长短期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科、人事科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二)将新的信息和学习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在科室内进行讲课, 同时必须按照科教部的安排进行院内讲课, 并在临床工作中应该积极开展并推行新技术、新业务。(三)进修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进修自我鉴定等材料交人事科存档,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 并取消下次外出进修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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