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其他审计工作作为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能,通常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没有直接的关联,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有别于其他审计工作的重要特征之一。(三) 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密切相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经济责任审计无论从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评价方法等方面都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着显著的不同。在财政财务收支的基础上,经济责任审计要进一步将其人格化。(四) 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机关与纪检、组织、监察、 10 人事等部门共同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由干部管理部门提出审计建议,经同级行政首长批准后,再由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审计机关接受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后负责具体实施。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有义务协助和支持审计机关完成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抄报有关部门,作为监督管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可见,经济责任审计不单纯是审计机关的工作,而是审计机关与纪检、组织、监察等部门共同承担的工作。(五)审计评价和责任追究侧重于领导干部本人。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顾名思义,应当侧重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而不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四、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目前, 我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中办发[2010]32 号, 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各省市制定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