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性”得分为 0分。 2.2 质量检测情况(满分 15分) 根据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B》备注栏要求,对所投产品提供打“#”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提供19 项产品的检测报告得 15 分, 每少提供 1 份产品检验报告的扣 2 分,若缺少 3 及以上产品检测报告的,此项不得分。需提供检测报告完整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完整复印件按未提供计算。 2.3 投标样品(满分 8分) (1)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打“▲”的样品(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B》备注栏要求) ,打“▲”的货物样品为 20 件,提供全部样品的得 5 分,每少一个扣 1 分, 本项得分低于 3分者,本项不得分。(满分 5分) (2) 根据实物样品的用材要求、造型外观、产品构型、产品效果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 1~3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 3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为: B=2.1+2.2+2.3 3、商务部分评分办法( C=15 分) 3.1 资质情况(满分 7分) (1) 投标人是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得 1分; (2) 投标人是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得 1分; (3) 投标人获得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4) 投标人获得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5) 投标人获得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的得 1分; (6) 投标人获得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得 1分; (7) 投标产品获得中国教学仪器行业 2011 年推荐产品证书,推荐产品多于 5 个得 1 分, 其它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3.2 本地化服务:为保障本地化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人在福建省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