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设备内部引起电源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需要人手进入设备内部操作的,人体应有绝缘防护措施。接触或接近通信电源的金属工具除接触面外,裸露的金属应全部缠绕胶带绝缘。 2.05 通信电源操作出现事故时应迅速按业主和我司重大事故处理流程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处理汇报。 2.06 通信电源施工前必须保证电源设备以及连接设备的所有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并在开关处设有“停电作业,严禁合闸”等警示牌并做好防护隔离,场地出入口,门等也均需设置警示牌,现场设专人监控,保证施工安全。 2.07 通信电源施工需高空作业, 工具材料应妥善放置, 防止跌落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 现场设有专人看护和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无看护施工。 2.08 加电作业或连接设备已带电运行中施工,施工前必须得到业务电源主管部门和连接设备维护部门的同意,电源割接方案应得到业主批准并严格遵照设计文件和客户电源规划执行。 2.09 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禁止私自更改设计和不按设计施工,如设计文件指导存在问题应联系设计人员,在设计人员指导下施工。 2.10 施工前必须使用测量工具测量使用电源的电压, 电流等, 保证电源参数符合用电要求, 严禁使用未知,未测量电源。 2.11 蓄电池沉重,必须要小心搬运,避免电池跌落造成电池损坏或砸伤人人员,电池组串联时极性一定要正确, 电缆和电池接线柱应紧固联接, 使用工具过程中注意不要造成接线柱之间的短路。蓄电池是化学物品, 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如果发生化学物体溢出,应迅速清理现场,加强通风; 2.12 施工使用的工具、材料应佩带牢固或妥善放置, 严禁施工中将金属工具或其他物品放置在电源设备上或内部,防止物品意外滑落或掉落导致电源事故。 2.13 通信电源设备的电源汇流排正负极必须有明确标记区分,连接的电源线同一极性的颜色应统一,不同极性的颜色必须区分。汇流排的标识和电源线颜色应符合业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