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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 D 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1、申请单位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要求的《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 10- 3、技术力量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不少于 5% , 且不少于 8人; 具有设计工艺质控责任人员、材料质控责任人员、焊接质控责任人员( 焊接专业)、理化质控责任人员、热处理质控责任人员、无损检测质控责任人员( RT 或 UT 中级) 、压力试验质控责任人员、最终检验质控责任人员;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 持证焊工不少于 10名, 具备至少 2 项合格项目,且满足相应产品焊接的要求(取证单位要求有 2名自动焊工、2 名气体保护焊工); 无损检测人员至少应有 RT 和UT 中级各 2 人项,无损检测外委时本单位应配备 RT 和 UT 中级无损检测持证责任人员;外聘人员需签订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 4 、厂房场地要求。压力容器生产厂区面积不应小于 8000 平方米, 生产容器的厂房面积不应小于 2000 平方米, 其中主车间不应小于 1000 平方米; 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射线曝光室和焊接试验室, 曝光室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 有存放压力容器材料的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有专用焊材库房和烘干、保温设备。 5 、工装设备要求。具有与压力容器制造相适应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其中自动焊机不少于 1台)、起重设备( 起吊能力不低于 10吨) 和必要的工装设备; 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不得与碳钢混用;具有与制造专门产品相适应的其他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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