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川建造价发200975号.doc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分按实调整。(2)非招投标工程的价格调整方法: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合同确定的价格为基础,当涨、跌幅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分摊的原则及调整方法承包人应承担幅度值在 10% 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具体幅度值由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期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文件的,调整幅度超过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按实调整。施工机械使用费中包含的燃油按本条(一)项的规定调整。三、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四、招投标监督机构在办理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时,应查看工程造价风险分担约定内容,如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应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应办理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机构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发现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风险分担约定内容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应要求发、承包双方整改,未整改的施工合同不应办理备案。五、本规定授权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六、本规定自二OO九年三月一日起执行。附表:建设工程可调价材料参考表附表: 建设工程可调价材料参考表工程类型可调价材料品种建筑工程、装饰装工修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 1、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及摊销钢材; 2、水泥、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 3、木材及其制品; 4、各类砖、瓦、砌块、石料、砂、石灰; 5、各类防水材料、墙体板材、沥青及其制品、玻璃; 6、各类耐酸碱、防腐、保温、隔热、耐火材料; 7、汽油、柴油; 8、装饰装修材料; 9、苗木、花卉; 10、各类新材料。安装工程( 包括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路灯工程) 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 2009 年5月 31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