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 分摊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支出压力。三是应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缺失。大部分慢病、失能老年人选择由医院护理为主, 依靠医疗保险制度支付护理费用, 导致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压力持续增大的现实问题, 应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以在不增加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的情况下, 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结构, 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五保供养、护理津贴等经费的方式筹资,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适度分离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国已有地方试点经验表明, 该项制度实施有利于实现保障失能老人护理照料需求、减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减轻患者及家属负担、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护理服务机构发展的多方共赢。 4. 调整公共服务结构老年人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是公共服务的重点对象。针对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日益增加的公共服务需求, 应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有效扩大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等服务供给, 不断提高可供代际之间分配的服务资源总量。尤其是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公共服务需求的结构变化,调整公共服务供给结构, 大力发展为老公共服务。应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标准,创新运营机制,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适应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疾病模式变化, 加快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型, 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老年人疾病预防和失能预防能力,系统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为老服务功能, 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扩大公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