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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131KB

文档介绍
合自己的养老方式,充分发挥社区乃至社会的养老功能,并进一步可实现社会对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监督(通过网上留言、评论、意见箱等手段),真正保障老年人的养老权益,实现“老有所养”。5.1.4引导与规范老年产业发展第一,积极促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机构经营模式。目前,公办的养老机构与社会养老机构之间在资金筹集、人才配备、硬件设施等方面存在着不平衡的状态,公办机构效率低下,但与此同时却出现了“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无人问津”的现象,这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定位不清、责任不明的后果,一些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了公办的豪华养老机构,本应为高龄、困难老人提供,最终却变成了为年轻、经济条件好的老人服务,浪费了资源,这一系列公办与民办的矛盾说明政府应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自身只负责规划、监督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政策、法规,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进入,创新多种服务方式,满足多元的养老需求。但由于养老服务产业属公益性服务行业,投资回报率不高,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保本或微利经营,因而相关部门要落实优惠政策,在建设用地、减免税费、提供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第二,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化发展。目前相关部门针对养老机构的资金、场所、建筑规范、工作人员条件等方面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仍不够全面,且可操作性不强,因而在养老机构规范运作方面,应当依靠政府和行业协会双重力量推动,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护理员的资格、服务内容、老年住所的要求,周边环境是否适合老年人居住、老年人用品的规格都应该给予清晰、详细的规定。此外,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和方式,政府部门应在政策上进行硬性的监督,提高处罚力度,同时养老机构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也应当通过发挥协会会员间的沟通交流合作与监督,提升行业质量水平,在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灵活多样的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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