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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潮汕文化协会成立章程.doc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7 (二)团结会员,严于律己, 自觉维护协会形象。(三)积极参加协会常规活动和其它特色活动,活动中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每次常规活动,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有关负责人请假。第四条退会(一) 会员书面提出申请,经协会审批同意予以退会。(二) 会员有以下行为,协会可以立即注销会员资格: 1. 违反国家法令; 2. 故意损害协会形象,影响恶劣; 3. 违反协会纪律, 累计三次。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一条协会活动经费来源 1 、协会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要求协会成员一次性交纳少量会费作为协会经费。 2 、协会将通过校内外的商演演出获取一定出场费。 3、协会将通过正当途径(如通过联系其他实体或组织获取赞助)筹集部分经费。 4、属校团委布置的工作或经校团委认可的全校性活动,向校团委申请经费划批第二条我社团活动经费的管理 1 、协会将按学校要求设立一个银行专用账户,反映协会收支状况,账户不得他用。 2 、协会由指定的会计和出纳作为财务人员对财务进行管理,财务人员不得由会长或副会长担任。 3 、财务人员须持有协会负责人签批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发放经费或报销经费,并做好记录。 4 、活动经费支出必须有发票或正式收据;由校团委划拨经费的必须有发票。 5 、财务人员在月末做该月的财务总结,学期末做学期总结,学年末做学年总结,并在每学期末把财务报表及所有票据一并上交社联会财务部审核。 6 、协会在举行每项大型活动之前应有财务预算。 7 、定期向协会成员公开收支情况,听取意见。第三条协会活动经费的使用 1 、协会活动经费只能用我社团组织的活动中,如购买活动物资、宣传物品、比赛奖品,以及各种资料、道具等。 2、各项活动经费严禁使用在少数人身上如餐饮费, 名片费; 严禁使用在与协会性质无关的人和事上,违反者会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广外潮汕文化协会 8 第四条积极配合团联会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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