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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医疗技术风险处置与损害处置预案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发现者首先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2.2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2.3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 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主管院领导或者总值班,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 2.4 组织会诊协同抢救,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根据需要邀请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科主任主持)。 2.5 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 2.6 妥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如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 2.7 如患者已经死亡,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如患方拒绝,应签字为凭。 2.8 全面检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 2.9 如属医疗过失,应当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责任者做出合理处理。 2.10 因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应诉准备。 2.11 当发现技术损害与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改变,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应中止使用该诊疗技术项目或有关药品器材,必要时报告医务处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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