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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木质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范例试行.doc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5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并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2 、公司把职业卫生培训经费列入职业病防治经费开支。三、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切实保障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 本公司(厂) 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 10- 保护的权益。(二)告知范围: 本公司所有从事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 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从事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临时员工。(三)告知形式及内容: 1 、公司(厂)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 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 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2 、公司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设置警示标牌及警示标志,内容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中英文名称、健康损害、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防护措施等。公司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及评价告知员工。 3 、如实告知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 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公司(厂) 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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