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设备的检修规程。(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 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 停车大修计划, 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 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文明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 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进步的需要。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 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 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 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 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约检修资金。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 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一) 经过预测, 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二) 设备老化, 技术性能落后, 耗能高、效率低, 经济效益差的。(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