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处理办法》文件精神,本人向组织郑重承诺:Р本人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职期间决不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活动,若违背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纪律处理。Р承诺人单位:Р承诺人签名:Р承诺人单位领导:Р承诺日期: 年月日Р附件3Р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Р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Р学校名称:(盖章) 校长签字: 2015年月日Р在职教师数Р Р在校学生数Р Р班级数Р Р自Р查Р自Р纠Р情Р况Р是否开展家校联动,向家长宣传有偿补课危害,开展的时间、形式、内容、家长参与人数Р Р组织学习传达温教〔2014〕95号文件的会议、时间、人数Р Р有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形式、次数Р有没有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承诺活动及承诺人数Р Р是否在校门口设立举报投诉信箱Р Р是否在学校宣传橱窗公布相关内容Р Р是否有新机制和新制度及制度修订完善Р Р自查违规情况起数Р Р Р联系人: 联系电话:Р附件4Р温教发〔2014〕95号Р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Р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Р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Р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特制定《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Р温州市教育局Р2014年12月15日Р温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Р处理办法Р第一条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2014〕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2012〕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