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方面,我感觉我们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我们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就是长期零报告,虽然没有收到举报信件和接受群众的投诉,但并不一定就说明没有问题,还是工作没有沉下去;虽然也查办了一些案件,但也是市纪委交办或转办的其他部门和地方的。这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派驻机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对如何落实好监督责任思考不多、谋划不足,对待工作存在着被动应付。另一方面,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在工作一定要多想办法,多出实招。现在存在着对如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想法不多、办法更少,习惯于按老程序走、按旧套路办,依葫芦画瓢,照抄照搬。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多想想一些管用的招,切实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第六,做人要实,要胸襟坦荡。一要光明磊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讲实话。古代官衙大堂上悬挂“正大光明”匾额,就是为官者对黎民百姓的承诺。作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涵养坦荡君子之风,有坦荡的胸怀、开阔的胸襟,真诚对待组织、真诚对待同志、真诚对待群众,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有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二要公道正派。公道才能成事,正派才能服众。作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坚持原则,不因私情弃公道,不拿原则做交易,还要敢于较真碰硬,对违反原则、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和事,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要旗帜鲜明反对,理直气壮抵制,不当“老好人”。三要诚实守信。要把讲诚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不投机取巧、不弄虚作假,对组织忠诚、对群众赤诚、对同志真诚,以诚待人、以信立身,言出必行、有诺必践,特别是对群众作出的承诺,都要认真落实、认真践行,真正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知行统一。去年,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双向承诺制”,就是要求我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的诉求要作出承诺,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有所回应。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有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