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12.实验室内不得抽烟、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五、实验室卫生制度1.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要穿戴好工作服、鞋、帽。2.实验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板和整理台面物品。实验室清出的垃圾和试剂、药品空瓶,要分别倒(放)到指定的位置。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妥善处理。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必须与保卫部取得联系并统一处理,其他废液(如:强酸或强碱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处理。3.按时完成个人分配的包干区卫生任务或值日任务。4.特殊清洁要求的细胞培养、P2实验室需经过批准,达到其清洁要求后方可进入。六、人员培训制度1.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2.根据医学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3.按时参加实验室的学术讲座、实验技能培训、经验交流会等活动。4.时刻关注国内外各种会议、如有合适论文及时向实验室主任递交参加申请。七、进修学习管理办法1.实验室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的方针,热忱向国内外开放,欢迎广大科研人员、在读研究生来实验室进修。2.凡外单位要求派员来实验室进修学习,应由派出单位出具公函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接受手续。3.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办理离室手续,如需延长进修学习期限,须征得实验室主管领导同意,并补办延长手续。4.进修实习者进修期内所有实验成果归实验室所有,无论何时发表相关论文及其成果申报,必须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第一单位必须为本实验室,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5.进修实习者必须遵守本实验室和依托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