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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我们以诚实原则结交的朋友当中,诚实原则依然是悬挂在朋友头顶的利剑,他如有背弃,随时会被逐出朋友之列。其原因就在于诚实原则具有这种理想性、应当性。那么,应当之物究竟是什么?我们没有随心所欲地做什么,而是在行动之际切入“应当”,这说明在行动之前有一个特殊过程发生:要么意志之前没有裁决物,要么有多种裁决物——有等级之差,甚至处于同一等级——相互冲突,令意志难以裁决而又必须裁决。所谓意志的裁决,就是意志把裁决物与我的内部状态相对照,看其是否符合我的情感——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否对于我有意义、有价值,是否对于人有意义、有价值,最终形成一种态度。这是一个评价的过程。当然,对于行为本身及其结果,也存在这样一个评价过程。经过评价,我们建立一个意义世界,这是一个现实领域。“对于人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有价值的”与意义本身、价值本身是两回事,这个意义本身、价值本身就是应当之物。意志的裁决就是要根据后者发现前者。后者是一个评价标准、评价根据的问题,比前者更为根本、更为关键。“作为人我应当做什么”所确定的伦理法则就是要根据这个评价标准来阐明,这是一个伦理学的基础问题。如果说“对于人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有价值的”是伦理学的第二个基本问题,那么,“什么是价值”则又是这个问题的根本,价值及其结构与秩序是这个根本问题的具体展开。[1]倪梁康.而对事实本身——现象学经典文选[C].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258.[2l[俄]别尔嘉耶夫著,张百春译.论人的使命[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3]NicolaiHartmann.Ethics:Volume:Moralphenomena[M].TranslatedbyStantoncoit,NewYork:pany,1931:33.[4][德]叔本华著,任立,孟庆时译.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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