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态造型得当;能够灵活、准确地使用表演技巧展现选手的表现力,神态健康自然,道具运用合理,能够有效提升表演效果。2、生活装产品展示参赛选手穿着自选搭配的生活装,手持一种产品进行T台上的现场表演。(产品由大赛主办方统一提供)参赛选手需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基本技巧对所选产品进行展示;身体各部位动作协调,造型合理,表情生动;对音乐节奏控制准确,配合得当;演绎服装风格及特点自然准确;产品道具展示方法得当,能够有效地突显产品的性能特点;具有丰富的舞台表现力。3、镜前造型展示参赛选手穿着黑色紧身吊带上衣及黑色合体长裤,在大赛现场设置的拍摄区域内,以道具为支点面对特定摄像机分别在指定区域进行通过肢体造型、手势动作、神态表情等完成30秒钟拍9摄造型展示。每位选手的造型将由摄像机投射到LED大屏幕上。要求造型清晰,动作协调、表情生动、具有时尚美感,能够充分体现选手的镜头前表现能力。十、评分标准制定原则、评分方法、评分细则(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比赛评分标准制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服装模特中级国家职业标准,参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服装模特表演备赛指导中的历届大赛评分细则,同时也参考了行业权威大赛的相关人才选拔标准。(二)评分方法:1、比赛评审组由10名评委组成。2、比赛评分采取分项目计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3、比赛设计的每项任务均采用不同比例和权重设定分值分别计分,比赛总分按照百分制计算。4、采分将在所有评委给出成绩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为最终选手成绩。5、评分实行满分100分制,最高不超过100分,最低不低于60分(含60分)。6、比赛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最终奖项。7、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选手干扰评审等不文明参赛行为,裁判长有权予以扣减该项目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继续参赛的资格。(三)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