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而重要的地位,是所有审判程序的基础。Р3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Р35上诉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案件即告终结,一经宣告或送达,便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当事人必须履行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2不得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种起诉。3终审裁判所确认或变更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当事人、一切有关人员和社会均有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对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具有执行性,未经审判监督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改变该裁判。Р36上级法院提审的再审案件,适用的诉讼程序是:①由提审的上级法院作出中止原裁判、调解书执行和再审的裁定,送达下级法院;②由政法地全部案卷报送提审的上级法院;③提审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认定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作出新的再审终审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上诉。Р37特别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而只要求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2没有原告和被告3被告一审终审制4审判组织特殊5可自行撤销原判,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6结案期限较短。7免交诉讼费用。Р38审理程序(一)起诉。提起选民资格案件诉讼必须以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处理决定不服为前提(二)管辖(三)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必须立即成立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四)判决书的送达Р39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一般主要有四种:一是接管,即接管破产人的一切财产;二是管理,即在破产宣告后管理破产财产;三是清算,即对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及变卖;四是分配,即将破产财产依法分配给债权人。Р40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保障措施有以下几项:Р1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情况Р2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3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