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林,营区绿化以乔木片林为主,营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⑧城市片林: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8公顷以上,环城林带(片林)每年完成34公顷以上。4.2绿色村镇4.2.1建设对象与范围乡镇和行政村所在地的“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非规划林地。路旁:主要是指乡村级公路两侧边缘,农田区域的道路、生产用道、机耕道;水旁:主要是指水塘、灌溉渠、排水沟的边缘。4.2.2建设内容与规模①公园:绿色乡镇建成区新建一座面积达1公顷以上的公园,其中创建森林乡镇,要新建一座面积达3公顷以上的公园。公园绿地率达70%以上,其中片林面积占70%以上。②绿地:绿色乡镇建成区每年新建300㎡以上中心绿地2处,建成区沿路每500米有一处200㎡以上公共绿地,其中创建森林乡镇建成区范围内原则上要沿路每500米有一处300㎡以上公共绿地;各镇规划的绿色村庄每年新建200㎡以上中心绿地1处。新增绿地乔木片林面积占70%以上。全区共创建绿色乡镇3个。③片林:绿色乡镇建成区每年新增1000㎡以上片林,其中创建森林乡镇建成区每年新增1500㎡以上片林。单片片林面积不少于500㎡。同时建成一定规模的环镇林带或片林。④“四旁”:全区共创建绿色村庄32个。各乡镇规划的绿色村庄,村旁、宅旁种植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比例占40%以上,户均种植5株以上;路旁、水旁宜绿化地段各种植2排以上优良乡土树种。4.3绿色通道4.3.1建设对象与范围①新建和已通车的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国省道、县乡道用地红线范围内。②新建国省道用地红线范围内两侧10-20米,县乡道用地红线范围内两侧3-5米的范围。③城市出入口5公里范围内通道两侧20-30米。4.3.2建设内容与规模①通道绿化:高速公路隔离栅内两侧,国省道、县乡道用地红线范围两侧以及城市出入口5公里范围内通道两侧要因地制宜,在规划范围内的宜绿化地段建设以片林为主,乔灌结合的绿色生态景观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