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发展、稳定为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规范党员言行,在开城建设和改革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评议内容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忠于党、忠于人民,能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能否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群众为开城建设和发展做贡献。3、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在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的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是否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6、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维护群众的利益。三、方法步骤1、调查摸底。评议前,支部要通过座谈、走访,了解党员、群众对评议党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要摸清可能评为不合格、基本不合格党员的问题,为评议工作做好准备。2、学习教育。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结合形势学习上级党组织会议、文件精神。3、评议格次。(1)党员对照党员评议标准,自我总结,自我评价,自评等次;(2)召开支部大会,进行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相互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评议定等次。预备党员同样参加评议,但不定格次;(3)征求党外意见;(4)组织考察。支部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作出组织鉴定,确定等次,并将支部意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4、组织处理。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