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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可行性论证研究报告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9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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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为2.1米/秒。全年风速的季节变化为:春季2.3米/秒,夏季2.6米/秒,秋季3.2米/秒,冬季2.5米/秒。2.1.5土壤条件土壤为灰埭田,土壤农化性状为有机质32.30g/Kg、碱解氮76mg/Kg、速效磷12.1mg/Kg、速效钾74mg/Kg。根据典型性和优先性原则,采用随机法布点,取3个土壤采样点进行土壤重金属含量化验,基本上能代表产地土壤状况,化验结果如下: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和化验结果(省分析测试中心)序号项目含量限值(≤)化验结果,mg/kg1231PH6.56.5~7.57.57.507.566.862镉(Cd),mg/kg0.300.300.400.0730.0670.0873汞(Hg),mg/kg0.25b0.300.300.350.0450.0390.0574砷(As),mg/kg3025207.347.287.025铅(Pb),mg/kg50d25050d30050d3504136346铬(Cr),mg/kg150200250645272b:菠菜、韭菜、胡萝卜、白菜、菜豆、青椒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d:萝卜、水芹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由表中数据可知,基地的土壤环境未受污染,适宜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2.1.6水质条件基地灌溉水为东圳水库渠水,其各项污染物的监测结果见表水质各项污染物的监测结果与含量限值(mg/L)序号PH值总汞总镉总砷总铅六价铬石油类氰化物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个/L结果6.960.00050.0010.0050.010.010.0800.022.032400限值5.5~8.50.0010.0050.050.050.101.00.504040000由表可知,水质各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其相应的含量限值,说明水质污染物的单项指数均1,未超标。表明蔬菜生产基地的水环境未受污染,附合无公害蔬菜灌溉水质要求标准,可作为无公害蔬菜产地的生产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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