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也可采用上访等手段)6、做实资料,建好工程款台帐。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的管理工作,认真清理在施工程和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项目的资料。建立应收工程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五、防欠措施1、强化前期防范。注重市场调研、甲方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建立和完善承接工程项目评估审批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工程经营质量。2、严格合同文本。坚持采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版示范合同文本,强化工程进度款及单位工程中间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工程款结算方式、返还各类保证金的合理期限。3、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及合同要求。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业主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4、关切垫资动向。对垫资和带资承包、为甲方提供担保、接受延期支付条件等易产生拖欠的经营行为,要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据从严管理和控制,有效防止经营方式失当而产生的工程款拖欠。5、注重信息建设。大力加强综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总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数据库、甲方信用信息库(包括劳务队、材料商、供应商等信用资料),实行网络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防范风险。6、强化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7、断然采取措施。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工程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施工,及时化解拖欠风险。8、严格验收程序。工程完工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工程款或对工程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交付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