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民族融合有很大关系。李唐王朝传承于鲜卑族为主的北朝政权,在文化习俗上沿袭了北朝社会传统,“胡化”很深。加之唐王朝视“华夷为一家”,与各民族交往频繁,相互通婚,对少数民族文化兼收并蓄。少数民族妇女不拘礼法、豪放不羁的个性特征,以及自由开放、不重贞操的婚姻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汉族妇女。而以游牧生产为主的北方少数民族,男女皆从事社会生产劳动,并且妇女还要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如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等,从而决定她们在家庭和社会上均享有较高地位。随着民族融合的加强,少数民族尊重女性的观念无疑对汉族传统礼教文化形成强烈冲击。伴随着礼教约束的减弱,唐代女性得以从礼教的束缚下解脱出来,勇敢的面对社会、参与社会,进而为改变自身处境和地位而努力抗争。第四,宗教给予意识形态领域较大影响。在唐初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下,佛道二教得以迅速发展和传播,致使儒学衰微,失去独尊一统的地位。佛道二教对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及日常行为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与儒家礼教禁锢人性相反,道教主张个性自由与发展,使唐代女性深受感染,勇敢的摆脱传统礼教的束缚,追求个性自由和解放。而佛教宣扬“众生平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蕴含着对人世间封建等级制度和男女不平等现象的一种否定,对于唐代妇女改变现状,寻求人身自由与个性解放,以及向封建“男尊女卑”观念抗争,是一个有力的思想武器。最后,武则天当政期间采取的一些意在提高妇女地位的措施,对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是武则天以女性身份登上长期以来由男子垄断的皇帝宝座,本身就是向“男尊女卑”社会的一个大胆挑战。她执政后,在封禅祭祀上,首开中国历史上皇后率内外命妇参与男性主持封禅祭祀的先例;而在丧服制度上,率先在封建丧礼中实现“男女平等”。这些举措,尽管无法改变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基本状况(这也实非武则天个人之力所能完成),但却对当时社会风气的开放和妇女地位的提高,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