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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务培训讲课题-杨明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同C.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就将施工任务发包给D建筑公司,并签订书面合同D.B公司只承担对C公司的设计管理责任而无质量责任5.关于相应质量责任即损失赔偿的分析,说法正确的是(ABDE)A.B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质量责任B.B作为C公司的发包人应承担管理责任C.B不是设计人不承担相应责任,应拒绝赔偿D.D在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合同施工,如无过错,则不承担因设计带来的质量责任E.C作为分包商,依法和B公司一起向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损失F.C与A不存在合同关系,不承担责任6.由于工程发生严重质量问题,A公司能否单方面与B公司解除合同?(B)A.可以B.不能C.判据不足,无法判断7.合同索赔处理的依据有哪些(ABCD)A.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相关的原始凭证B.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明示条款C.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D.合同相关暗示条款E.相关费用清单案例3[背景材料]某工程由于工程变更而受影响的三大部分为顶进桥、路线桥和U型槽,各落在三个平行施工的计划线路上。该三项工程的合理工期为:顶进桥424天,跨线桥605天,U型槽756天,原定合同工期至1990年6月23日。业主在承包人进场后不久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该段由于重大变更不得施工”。该段最后提供的平面总体施工图为1989午9月12日,其他图纸均从1989年6月1日起陆续提供。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工程进度资料有如下记载:顶进桥1989年6月23日开始土方开挖,井点降水工作;跨线桥1989年8月1日开始进行灌注桩工作;U型槽1989年8月1日开始土方开挖及井点降水;总监理工程师发文以1989年9月12日作为该段工程恢复施工的起始日期。变更设计后,重新计算三工程合理工期分别为:顶进桥324天、跨线桥485天、U型槽590天。承包人于1990年5月7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工程延期申请。承包人延期申请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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