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实行上墙公示;做好每批牲畜进场交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的台账记录,做到逐日登记,按月装订,分年度保管;按规定正确使用肉品品质检验的合格证、章;配合驻场农业检疫人员做好进场Р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药残抽检工作,并记好检疫和抽检台账。对不符合规定的逐条列出,通知屠宰场逐项限期整改。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市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5份。通过检查,有效地促使各屠宰场点进一步完善台账、证章管理,规范了屠宰场点各项制度。 4.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今年1月份以来,市经贸委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对定点屠宰场(点)特别是有问题需要整改的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生猪屠宰、检验和肉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不法行为排查清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从检查看,各地均能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建立健全检疫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肉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指导、督促、帮助企业和猪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猪肉退市制度。如晋江市规范屠宰企业台账登记,每月收集后统一汇总并保存备查;永春县统一印发《定点屠宰企业肉类产品销售货单》,保证索票索证制度的落实。检查中,没有发现受检的屠宰场(点)有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5.做好信息报送,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商务部、省经贸委和市里的工作要求,各级经贸主管部门及时做好专项行动阶段汇报和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采取移动宣传的形式散发《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病害肉知识宣传单2000来份;在市民广场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散发宣传单1000余份;在主干道、乡镇主要路口以及各个社区、村,张贴各类标语500多张,悬挂横幅近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