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物,毁闭井筒、恢复地貌)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在发现当日取缔关闭,并给予非法采矿者5千至3万元经济处罚;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规模较大、资源破坏严重,非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在完成勘测评估确认Р后,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给予经济处罚。并上报公安部门,按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参与私开的务工人员登记造册,予以遣散,。Р第四阶段:验收总结(6月11日-6月30日)Р组成专项验收组,逐矿逐点进行验收,于6月25日前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报请县政府验收。Р六、几点要求Р(一)要充分认识打击私采滥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这次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是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确保资源开发有序推进的重要措施,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五五兴县战略”和“双百双千”项目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Р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事关全县大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使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无生存之地,以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的胜利召开。Р(二)乡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所辖区域打击非法采矿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排查摸底的基础工作,Р并据实上报,不瞒报、不漏报。各村委支部书记、各涉矿片片长以及各包点下乡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抓共管,彻底取缔全乡范围内所有的私开矿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的同时,实现我乡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Р(三)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检验这次专项行动的最终标准是:非法采矿者得到应有的查处,私开矿点按标准予以取缔;公职人员参与或充当保护伞以及失职渎职者得到严肃追究。按照这一标准,领导组各成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Р(四)加强宣传,大造声势。要在乡政府和交通要道开辟专栏,对这次打击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宣传,在全乡营造打击的强大声势。